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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开风灵月影宗,初涉江湖…不是,是踏入此世之后。
格斯,就走上了满世界猎杀各种魔物的旅途。
由于其天性之中就带有的温柔与正直,所以在猎杀魔物的过程里,他从未使用过太过爆裂的力量。
格斯之所以这样做的原因,便是为了不伤害到任何一个平民百姓。
只有到了那种荒寂无人的野外,他才会一次次解放出自己真正的可怖实力,将那一头头可憎的魔物斩碎殆尽。
不过也正因为此,才使得格斯逐渐变成了仅存在于野外游商与佣兵口口相传中的神秘传说:『在无垠荒野的深处,会偶然出现一个力大无穷手持巨刃的斩魔剑士。
他是迷途之人、旅行之人、商队与农夫们的守护者,仅在人们遭遇魔物侵袭时才会出现。
可只要魔物倒地毙命后,这位神秘剑士便会转瞬间消散无踪,好似幻影一般从未存在过。
』对于自己造就了一段荒野传说这件事,格斯本人并不知晓。
即便知晓,也完全不会在意。
事实上,在踏足此世的数月时间里,格斯的目标一直都有且只有一个。
那便是是,找到那个可以帮助他突破至武神位阶的契机。
随后在命运的推动下,他走过山地和沃野,横穿沼泽与森林,来到了繁华的米兰特王国国都。
亦是在命运的推动下,格斯在那里遇见了他未来命定的挚友与仇敌——格里菲斯。
也正是在遇见这个极具领袖魅力的男人之后,格斯冥冥中知晓,自己突破的契机到来了。
这个契机可能就是格里菲斯本人,也可能是将来会发生在对方身上的某一事件。
总之,格斯觉得这个名为格里菲斯的银发男人,对于自己未来的突破一定大有关联。
于是,在格里菲斯的邀请下,他亦顺水推舟的就加入到了对方的佣兵组织鹰之团中。
在接下来的日子里,在一场又一场的战斗中,强大到远超人类理解的格斯即便只发挥出一点点力量,亦让他很快就成为了鹰之团的中流砥柱,成为了仅次于格里菲斯的二把手。
格里菲斯,也将他认定为了自己的真正知己与终生挚友,甚至可能是……挚爱?!
当然,心思粗豪的格斯必然不可能知晓,其实格里菲斯一直在心间隐隐惦记着他的屎忽。
就算知晓了,他也不可能接受,除非格里菲斯用强。
(白次男:怎么,在想我的事儿?)与此同时,这段时间以来,格斯亦和鹰之团的大半成员都发展出了真挚的友谊。
尤其是那位鹰之团中唯一的女千人长卡思嘉,格斯与她的关系最为要好。
好到甚至超出友谊范畴,已快要接近恋人的层面。
对此,格里菲斯完全乐见其成。
因为这个死变态觉得,只要格斯与鹰之团的羁绊足够深,那么就永远不会离开了,不会离开他。
随后,格斯更是以自己的无匹战力助力鹰之团迅速打赢并终结了百年战争,继而使鹰之团获得了米兰特王国的嘉奖,让全团成员都晋入了贵族阶层。
格里菲斯,更是因为这卓越的战功,而被米兰特国王封为了白凤将军。
至于格斯自己,亦成为了名震数国的战神。
他拥有了剑圣、大力神、闪电剑、战场猛虎、无双战将、巅峰之人、杀戮机器、米兰特暴徒、披着人皮的怪物等等,各种或为褒义或为贬义的称号。
但这些对格斯满怀敬畏与惊恐的赋名者并不知晓,在历次战役中格斯所使用的力量,其实仅仅只是自身全部实力的百分之一罢了。
如果不是格斯没有丝毫野心,他早就可以一口气杀穿此世所有国家,屠净百万军兵,复现那千年之前霸王加尔赛力克一统整个世界的丰功伟迹了。
之所以没有那么做,只因这些都不是格斯想要的。
他一直在等待那个契机的降临,却一直未等到。
于是格斯便怀疑,自己这样一直在鹰之团待下去,可能不是一个好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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