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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了,今天我煮了鹿肉,要不要吃一些?”
“好好好。”
那个小伙子也是很开心,李龙就给他捞了两根带肉的骨头,把他送走。
“给他吃真是浪费!”
孙家强把袋子放下,等那小伙子走远了,才报怨着,“这样的人也能巡林,真是没办法说。”
“那你给波拉提说一下,花点钱把你弄到林业队里巡林嘛。”
李龙开着玩笑,“到时你巡这一片林子,这里的盲流肯定都很开心。”
“我才不干呢。”
孙家强急忙摆手,“就我现在这样,每天都能挖贝母、偶尔弄点野味吃吃,还不受人管。
真要进了林业队,等贝母季过去,那时候可就枯燥了。
我能攒下钱的话,还想着下山做个小买卖呢。
我给你说啊,我都现了,在北疆这一片做生意其实是最赚钱的。
等这个贝母季过去,我就到市场里支个摊子卖东西,我想着等到冬天,就能赚够买房子的钱了。”
“行行行,祝你日进斗金。”
李龙笑笑,“来来来,先吃饭,吃完饭来选骨头。”
“还吃啥?先选骨头啊!”
孙家强早就看中了那些骨头,把袋子放到拖拉机车斗的梆子上,走到案子边上仔细看着那些骨头,摸了这个摸那个,有点爱不释手的意思。
最终,他选了一节椎骨,李龙又送给他一截腿骨,把他高兴坏了。
孙家强果然不吃米饭,但对锅巴很感兴趣,李龙算是看出来了,他喜欢吃焦的东西,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烤焦出油,所以比较香。
一顿吃完,孙家强让李龙给他称一称贝母,他要换成钱。
八公斤多一点的贝母,李龙给他算了二十五块钱。
孙家强接过李龙递过来的两张大团结和一张炼钢工人,笑着看了又看,然后对折起来,掀开衣角,塞进了裤子的内兜里。
“你早上去的那个地方,有没有野猪拱过的印子?”
李龙又问。
他这算是习惯性的问,去不去另说,但消息一定要知道。
“有,不过不是昨天拱的。”
孙家强说道,“最近好像野猪不是每天到那里去。
那一片灌木、草根挺多,但现在这季节野猪不缺吃的,好像隔一两天去一回,不一定什么时候。”
李龙点点头,表示自己知道了。
他想着要不要等黄昏的时候弄点铁丝套子,再去看看能不能套些小野猪。
孙家强离开后,李龙把这里收拾一下,开始晾晒贝母。
现在收来的贝母小房间里已经晾不下了,必须晒到外面来。
晒贝母的时候,李龙又把猞猁的爪子拿出来,这家伙整个爪子比自己的拳头还要大一点点,指甲得有四五厘米那么长,也难怪去年就那么轻轻一划,给自己的胳膊上划出那么长的伤口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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