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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断了。
他转过头。
只见此前被他吩咐过的衙役小跑着回来,把手中提着的麻布包交给了他。
陆云门向衙役道过谢,将布包铺开在阿柿的面前,露出了一双圆形平头的小花草履。
陆云门:“穿这个会好走一些。”
阿柿认得这种鞋,质地绵软,的确十分地好穿好走。
他发现了。
阿柿心中肯定,抬起眼睛,看向陆云门。
除了他以外,在场的没有一个人发现她丢了一只鞋,也没有人发现她的脚底磨得出了血,走路很艰难。
一直想用翅膀把圆滚滚身体埋起来的小山雀犹豫了。
她伸出了小爪子,把鞋履勾到了跟前。
接着,她又看了陆云门一眼。
少年漂亮却端正,眼神澄澈又干净,同她相处的分寸也好得离谱,实在是一点坏的地方挑不出来。
阿柿站起来,把那双小花草履换上,然后认真地用北蛮语向陆云门道了谢。
“多谢你……”
她似乎考虑用一些文绉绉的词藻。
但憋了半天,最后,她说出来的还是最通俗的大白话。
“鞋子很舒服。”
“那便好。”
陆云门笑了笑,将地上包鞋的布帕捡起来。
“你先穿着这双鞋,等这里事了后,记得去用药。”
“阿柿。”
阿柿沉默了一小会儿,忽然出声。
“我叫阿柿。”
她这是回答了陆云门问她的第一个问题。
“我阿娘是大梁的汉人,她生来不会说话,总是遭人嫌弃。
后来,到了能嫁人的年纪,她的父母便要将她卖给一个六旬的老翁做妾。
我阿耶当时在那里行商,本就对她一见钟情,只是怕她一个大梁的小娘子嫁去北蛮会觉得苦,所以一直没敢表露情愫。
听说了这件事,他便不再犹豫,花了一大车的粮食,把她娶回了北蛮。
因为她最喜欢吃的,就是家乡的柿子,阿耶就用它给我做了名字……”
看着她逐渐变得兴高采烈,陆云门明白了。
她虽然看起来胆子很小,还很怕生,但却并不是不爱说话。
相反地,她喜欢说话,也喜欢笑,说到开心劲儿上来时,她的两颗对称的白色小虎牙就会尖尖地露出来,平添了好几分的可爱。
但是……
陆云门第三次望向阿柿裙布上兜着的那枚铁片,沉静的眼神中闪动起轻微的波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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