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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个男人和沈思很聊得来,沈思也对他有些好感,这个男的叫Jim,是微软公司市场部总裁,广告的生杀大权就归他管,据说没有成家,是个钻石王老五。
Jim一见到沈思就被她高贵的气质所吸引了,而沈思对他印象也不错,只是碍于Jeff的面子,不方便和Jim太过熟络。
但在沈思心中,这个男人不错,相貌气质是个拿得出手的男友,而工作嘛,要是能找微软做一单,绝对小不了。
宴会结束后已经是11点多了,Jim开着他的奔驰E350送沈思回家,很友善的送她到楼下就开车走了,沈思回到家,静下心来才觉得有什么事,突然想起来车子还在公司那扔着。
她赶忙换上牛仔裤,穿上运动鞋跑出了家门。
在出租车上,沈思一遍遍拨打曹山的手机,通了,但没人接。
她只好一遍遍催着师傅能开快一点。
沈思有点慌了,富康在2001年可是值一辆408的价钱,她忍不住想,曹山难不成真是个骗子?
在北京打拼,哪有心地这么纯真的孩子呢?
她有些后悔轻易相信了他的话,她甚至想到了报警。
出租车到了地方,她发现车子停在路边,心里踏实了,走近了,才发现曹山在后座上睡着了。
9月底的北京夜里很冷了已经,沈思透着车窗看着曹山蜷成一团,心里一阵感动。
她敲着窗户把曹山敲醒,打开车门的一刹那,沈思闻到了自己车子里从来没有过的味道,是淡淡的汗味和某种味道混合的气味,是荷尔蒙分泌旺盛的小伙子身上特有的气味,她不禁脸上微微一红。
“Christie,你回来啦?车子修好了,你开回去吧,我回家了。”
曹山揉着眼睛从车里钻出来,夜晚的秋风吹的他打了个冷颤。
“别,Shine,谢谢你啊,真不好意思,这么晚了,我送你回去吧。”
看着眼前这个睡眼惺忪的小男生,沈思心里一阵爱怜。
她发现,自己对曹山的好感虽然他和前男友很像,但绝不是全部,她所认识的男人里,大多是彬彬有礼的男士,说好听是绅士,说不好听假模假式故作矜持的男人,总少了一点男子汉的气概,可曹山不同,他很瘦,但浑身却散发着旺盛的精力,这是年轻的本钱,那些人近中年的男人们,再保养,再锻炼也成不了小伙子的。
曹山听沈思要送他,赶忙摆着手说“不用了,我家离这太远,耽误你不好,要不这样吧,我打车回去,明天你给报了。”
“上车!”
沈思笑着命令着。
她被曹山感动了,更对自己下午对曹山不信任感到羞愧。
在他们这家广告公司里,做业务的很多都是低素质低学历的外地人,因为门槛低。
但曹山不是这样的人,他诚恳,率真,而且还有那么一点点艺术气质,这让沈思感到很喜欢,甚至有和他多呆一会的冲动,她也想感受一下回到过去刚毕业时候的情景。
沈思开车一路向北,几乎都过了天通苑,才往左一转,上了坑坑洼洼的小路,一直往前开,在黑暗中又走了一会,才在一个公交站前停下。
“呵呵,到了,前面就是我住的地方,谢谢你送我回来。”
曹山笑着指着前方一幢黑漆漆破败的二层小楼说。
“哦,我应该谢谢你才对,真的很谢谢你。
那,我走了。”
沈思调转车头往城里开去。
一路上她都在想着曹山手指的那幢破败的小楼,没有一盏灯亮着,在已片荒地瓦砾中孤零零的立着,而边上是紧锁铁门的菜市场和各色已经关了门黑漆漆破败的小平房,她从来没想到曹山住的是这样的环境。
沈思这个高材生,毕业平步青云找到好工作,拿到好收入,租到好房子,怎么能理解野鸡大学毕业的无所依靠的这些被踹到社会上的毕业生,他们卑微而贫苦的生活呢?
她和曹山本来就是生活在这个都市中截然不同两个阶级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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