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才一秒记住【动力小说】地址:https://www.dlchuwuqi.com
林依丽愤然道,“我呼吁立例惩治包2奶这么多年,这才知道港府竟然是公然承认包2奶合情合法,认为无需管制的。
台湾有‘通奸罪’,内地有‘重婚罪’,都是维护‘一夫一妻制’的法律手段,为什么香港却公然将‘包2奶’合法化?”
对此,香港邓曹刘律师行合伙人林满馨律师表示,香港其实也有“重婚罪”
,只是它与内地“重婚罪”
有一个很大的区别——没有针对“事实婚姻”
的认定。
内地对“重婚”
的认定标准,既包括“骗取合法手续再次登记结婚”
,也包括“虽未经婚姻登记手续但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的事实婚姻”
。
如果配偶中的一方公开与他人以夫妻名义长期同居,查有实据者,可被判刑。
而台岛更是全世界极少数还有“通奸罪”
的地区,只要捉奸在床,就能将通奸的配偶或第三者告上法庭。
(事实上,台岛几房几房也很严重,最近几年情况才好转)
虽然近年内地指“重婚罪”
认定难、执行难,要求修改法例的呼声日益高涨,但有“事实婚姻”
的达摩克利斯之剑高悬顶上,“包2奶”
终究不可能成为明目张胆的公开行为。
反观香港,由于法例不认定任何事实婚姻,妻子掌握丈夫包2奶证据的唯一作用只是可以申请离婚。
除非确实害怕离婚,否则男人可说无需任何忌惮,而香港女人大多数没有工作,所以很少敢离婚。
最关键的是,香港法例里,对于离婚夫妻,既不像内地那样设立“过错”
认定标准,在财产分配上向配偶有通奸行为的“非过错”
方倾斜;也不像很多西方国家那样,绝对优先保护女性。
香港法律讲究的是平等,一切平等。
离婚时若要争取财产和赡养费,还需另打官司。
妻子因怕打不赢或争取不到赡养费,往往不敢轻易说“离”
。
事实上。
很明显一个异状是,香港在外界眼里是一个言~论极其自~由的地方,但这个女性市民意愿呼声如此高的立法诉求,在法律界、政界的讨论一直少得令人惊讶。
“香港没什么人敢公开反对‘包2奶’,曾有一位女性议员参选时私下跟我说她也反‘包2奶’,但她平时只在社区内做一些活动,从不敢公然站出来说话。”
因为每个在香港政界打拼过的人都清楚,假如立例惩治“包2奶”
,当其冲撞在枪口上的,就是那些私生活已经肆无忌惮地公开化的社会名流。
而他们当中大不乏有钱有权者,试问港府又敢拿谁开刀?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请尝试点击右上角↗️或右下角↘️的菜单,退出阅读模式即可,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