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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3章 金主任的早饭(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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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晨六点,清晨六点——’

自古以来,生活在这片土地上的人们是不大睡懒觉的,正所谓暮鼓晨钟,夜里有那报更的锣鼓,而到了天色放亮时,大多城池的钟楼也都会鸣响报时的钟声,若是在那长安、金陵、武林一般的大城,能够在城楼上踞墙远眺,望着各坊内钟声次第响起,坊门渐开的景象,是很可以赋诗一首的,而在吴兴这样的小城,钟楼有也只有一座,他们开始敲钟之后,有些出身孤儿院七八岁的小孩儿,便也提着自己的小锣,在街坊内走动了起来,一边敲锣,一边大声地报时。

“六点了,起床吃早饭喽,上工怕迟到喽!”

买活军这里的考勤是相当严格的,和从前不同,哪怕是铺子,该开门的时点不能错,若是给衙门里做事,更是不能迟到早退。

许多人都迷迷糊糊地搓着眼睛,从床上艰难地爬了起来——买活军没来以前,他们多数是从晚上七点多便开始准备休息,至晚九点也就睡了,次日五点起来都不是问题。

但自从蜡烛没那样贵,而人们的收入也提高了,不知为何,便染上了晚睡晚起的习惯,有时甚至是晚上十点方才入眠,这样一来,次日当然是晏起,若是休息日甚至还能睡到早上七点钟呢!

自然,也还有许多人依旧早起,六点钟这会儿,吴兴西门内的小街巷里,早餐铺子几乎都已经将火烧得很旺了,他们现在做的是第一班生意——很多菜农会来买个菜包子,一边吃一边等候主妇们在上工之前急着买些菜。

还有些晨练回来的壮汉,回自家吃早饭以前少不得也要找补点烤饼、蒸包子馒头。

最近是端午,卖粽子的也多,来个咸蛋黄酱油肉馅的大粽子,虽说五文钱一个,是偏贵了,但有壮汉手那样长大,猪油浸透了糯米饭,里头一条酱油泡过厚厚实实的五花肉,还有一个咸蛋黄也是扎扎实实,没有丝毫掺假,刚六点过,一锅就卖光了。

会做的主妇买一个粽子回去,还要切了片,拿一点油,两面煎黄了,一家人分着吃,顶胃得很,再是能吃的小子,吃了这个一早上也就不用再找补了。

金逢春一早就跟着买活军的队伍出去慢跑,她领着吴兴这里常来晨练的女娘们,跟在兵丁之后,绕城跑了两圈,都跑了一身的大汗,这才踩着朝阳踏入城门,四散而去——不少兵丁和女娘们都去买粽子,他们也是这一波的主要客人。

金逢春虽然下定决心要回去吃食堂,但到底还是没忍住,走过街边的豆腐丸小摊,屁股不知怎么就坐下了,既然已坐了下来,就不再矫情,又叫了两个炸灯盏糕来佐餐。

灯盏糕是吴兴县这一带特有的一种小吃,用米浆裹着萝卜丝,中间再填一块酱油腌的猪肉,下锅慢炸。

豆腐丸也是吴兴县做得最好,嫩豆腐蒸熟了用调羹刮成丸子,再往里填一点肉星子,下在汤里撒了葱花,汤清味鲜相当可口,这两样小吃在许县和临城县、云县是不见踪迹的,金逢春虽然在临城县长了十四年,但母亲逢年过节也会偶然做来换换口味,这是她喜欢而不能时常品尝的美味,这一次回吴兴县做事,逮着了机会自然是大吃特吃。

太阳刚升起来,天气已颇热了,街面上来往的人员也逐渐增多,大家都挥汗如雨,抓紧时间进食,早饭是一天中唯一一顿热餐,到了中午,酷暑难耐,再吃热饭真的吃不下去,虽然买活军再三强调不能饮用生水,街面小摊贩卖的凉粥也还是很畅销,这些凉粥自然都是用井水来投的,哪有这么多时间来等热粥自己放凉?要冰这也自然是没有的。

由于执行上的确也存在困难,买活军并没有严格取缔凉粥这类吃食,金逢春等人只能做到自己不吃,但她每次外食时还是忍不住会想起此事,总在心底斟酌着对策。

虽然此事目前暂不归她来管——金逢春现在身上挂着三四个职务,但并没有食品卫生这一项,她主抓的还是农业生产和女性权益促进。

和成功入伍的于小月比,她的发展目前来看是更好一点的,只有真的开始抓农业了,才能感受到六姐对农业生产的重视,被放在这个职务上,那就是要大用的先兆。

金逢春先主持土地分配,现在又在抓夏粮,她也有强烈的时间不够用的感觉,但越是这样就越要锻炼身体,还要在公务之外抓紧一切时间学习。

金逢春现在几乎已经不记得买活军来之前,她过的是什么生活了,她也不再为许多在外头看来出格的行为感到异样,甚至上周她还闯进军营里,追着刚下值回来,热得脱了上衫光溜溜打着赤膊的连长,质问他到底打算什么时候给湖头村修路,再晚就要耽误插秧机的试点了。

今天也是一样,几个兵丁一边走一边对她指指点点的,不知是否在传她和连长的桃色新闻,他们倒也不一定相信这是真的,又或者有什么恶意,只是年轻的男孩子似乎嘴总是发欠,金逢春压根不予理会,她风卷残云般吃完饭,她抹抹嘴,回宿舍草草擦了擦身子,又洗了个头——她一直维持着短发,便是因为常锻炼的人短发洗头方便。

湿着头走出宿舍,六点半风已很热了,金逢春把袖子往上捋到肘部,戴上斗笠走向县衙她的办公室,路上或许有人对她的衣着报以异样的眼神,但她说实在并不在意,这鬼天气实在是太热了,又要在外不断的奔波,她只想着贪凉,别说捋袖子了,就连鞋,最近也流行一种草编的‘凉鞋’。

这种凉鞋是在千层布的鞋底上加纳一层草底,再用草绳编制了两道条条在上头,和传统的木屐很相似,但更好走路,这种凉鞋在要做活的女娘中受到了广泛的欢迎,而随着凉席的流行,脚一下就变成了一种非常通常的器官,不论是女娘还是汉子们,都不再因为它的裸露而感到不自在。

现在路上走的女娘很多也和金逢春一样,把袖子折起来,如果她们还穿着老式的衣裙,那就用襻膊把袖子吊起来,但总的说来,老式衣裙尤其在夏天消失得很快,因为布料是难免重叠的,现在人们更爱穿买活军推出的一种新的圆领粗布衫子,甚至有些汉子竟大胆地穿起了短袖来。

听说在更南边的真腊,一年四季都是这样的炎热,而不论男女也都是不穿衣服的,只能说天气的威力实在很大,而且有些人心的障碍,金逢春发觉,它强大的时候,可以强大到杀人不见血,可当它一旦失掉了自己的根基,哪怕只是一点点,只要有那么一部分的人不再将它当回事——这障碍就像是纸做的老虎一样脆弱。

几乎是刹那间,这些风俗便完全溶于水中,就这样消灭掉了,而世道也并没有如那些老学究担忧的一样骤然大乱,金逢春问过一些比较进步的年轻吏目,他们的感觉是县里的治安案件反而变少了,尤其是和妇女相关的恶性案件。

因为大部分的青皮流氓不是被抓走,就是有了事做,而且女性遭到侵害的时候也敢于呼救,也敢于反抗,甚至是敢于动手伤人了。

是以,吴兴县的妇女中比较胆大的那些,便拥有了在炎热的天气露出手臂和脚面来散热的权利,金逢春高高地挽着袖子,快步走进办公室,她的几个下属也都来了,小张站起身说,“主任,你的信到了!”

他们是早认识的,说来很巧,小张是临城县徐地主家的亲戚,他姑姑是徐地主家的儿媳,在两人都还没有考进吏岗的时候,便在炸鸡铺门前碰过一面了。

今年他又考到了吏岗,被分配到吴兴这里来做事。

不过一年半下来,两人的变化都很大,金逢春晒得黑了几个度,虽然她依旧不高,但也不像是从前那样瘦弱,现在她的身材,若按以往的标准来说便是壮的。

她的腿不像是鹤腿一般轻盈而又有仙气,反而将裤子绷得有些紧——她因为身体素质的缘故,落选了军岗,因此很不服气,过去的一年里有空就打熬身子,再加上又要时常去乡里视察生产,哪怕没有刻意去怎么样,腿也因此变得粗了,动作的时候能见到绷紧的肉,距离‘瘦不见骨’显然越来越遥远,而她的肩膀也因为时常背包,也试着做‘俯卧撑’而变宽了,不再是美人必备的削肩。

她的手臂粗了,握紧的时候会有小老鼠一样的肉在动来动去,阳光太烈,她也比以前要黑得多了,她脸上现出了买活军的吏目常有的那种神气:精干、严肃,充满了权威,看上去就很不好惹。

买活军里那些出众的女娘往往具有类似的气质,仿佛她们手里都握了一把烧火棍,随时准备把那些敢于反对她们的人一棍子敲翻了。

如果张大孙第一眼见到的便是这样的金逢春,他是一定不会被吸引的,但他毕竟也为买活军工作了大半年,审美上似乎接受了一些开示,两人共事一年下来,办公室的人几乎都知道小张仰慕金主任,不过他们的年纪都很小,张大孙的仰慕是不好十分地表达出来的,而且金主任忙得根本顾不上这些——他们所有人都忙得要命,张大孙很快也忙得没心思想别的了,这传言也就没有掀起什么波澜便被众人遗忘了。

“又是一堆信!”

金逢春和几个手下共用一间办公室,她看到自己的桌面就摇头,连忙坐下来拆信,“这都是来自哪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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