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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的身份,别说一般普通的汉男了,就是那些英俊老实,专门被家里人当做是结婚员培养出来的上品汉男,都不是没有途径认识,而且以她的身高,也的确更匹配这些多数都有仪仗队经历的兵士。
只是谭雅的想法和所有人都不同,她最后选择了吴诚——一个出身卑微的奴隶,小了她近十岁,除了情感丰沛,爱写诗之外,在一般人看来,没有什么特别的优点,他并不具备和谭雅一样出众的才能。
不过,谭雅对他可谓是眷顾有加,在大家的不解中,这对情侣坚定地结了婚,或者说,谭雅坚定地结了婚。
而对吴诚来说,他似乎从没有过选择,谭雅有点儿像是他的半个母亲。
他们相识的时候,他刚十五岁,从底舱被救出来不过半年,汉话也说得磕磕绊绊,她已经二十四岁了。
吴诚的名字都是她起的,那么很自然的,在她面前他从没有一点男人的自觉,似乎永远地停留在了那个岁数和那种茫然的,只能用部落诗歌来抒发情感的状态。
所有的一切都源自于谭雅的推动,谭雅坚定地认为,他是很有才华的,证据就来自于吴诚的爱好,吴诚是从非洲直接来的买地,他是第一代黑番,而不是那些出生在殖民地和欧罗巴的黑人奴隶,他还记得很多部落长老从小吟唱的口传史诗,可以用长而悠扬地语调哼唱出来——黑番们,不论什么来路,倒都出奇地很喜欢听这些,吴诚走到哪里都颇为受到黑番们的欢迎,其实,如果不是谭雅的督促,他很可能就做了全职的伶人。
“你不能在这些领域浪费你的文艺天赋,因为有更重要的地方需要你,既然没有别人顶上,那你就责无旁贷。”
他严厉的妻子——或者也可以说是他的养母对他这样说,她敦促吴诚去做一个采风使,因为吴诚的记忆力不错,而且,出于兴趣,也能仿写很多诗歌,他拥有一种广博的艺术天赋,在许多方面都有体现,不过,谭雅认为,这些方面的价值有高有低。
“作曲唱歌的伶人,你的成就是什么?不过就是灌一些唱片而已,除了黑番,没什么人爱听这些!
如今是仙曲仙乐的年代,还有白番的音乐大放异彩,我们黑番没有积累,音乐只有自己同种人喜欢,你的影响力很局限!”
但做采风使,这就不同了,任何一个采风使的文字,都可以跨越种族的藩篱,写进读者的心里。
而黑番出身的采风使又很罕见,因为这毕竟是一门很需要积累的职业,报酬又不算太高。
种种原因,使得黑番们几乎不把采风使当成自己的职业考虑,但是,谭雅认为,采风使的影响力是巨大的,她在很年轻的时候就接受过报纸的采访,她的知名度给她带来了巨大的好处,而这有九成以上要归功于报纸和仙画。
“我们黑番需要发出自己的声音,我们现在已经在很多地方都占据着优势,相对白番来说,但如果我们不思进取,这样的情况不会永远持续的。”
的确是这个道理,一开始,买地的黑番,不论是人数还是社会地位都很有优势,在汉人眼中,黑番要比白番好得多了。
可这样的情况,在红圈航线和女巫航线发展起来之后,便被快速地改变了。
原因也显而易见——更高素质的人口,大量地涌入了买地,相比之下,只能卖力气的黑番,就显得有那么一点儿可有可无了。
不过,黑番在买地,也还保留着他们特有的优势,他们对买地的忠诚是没有人会怀疑的,所有的黑番,都是六姐和知识教最狂热的信奉者,同时他们也很勤勉,这些至少被原本的老爷们筛选过一遍的奴隶,表现要比参差不齐的非洲土著更统一得多,也更优异得多,大概是因为那些比较懒惰和脆弱的个体,都熬不过艰苦生活的关系。
于是,不知不觉间,黑番的风评,便形成了眼下的局面:非洲本土的开发,以及本土土著的表现,都不尽如人意,但买地黑番的名声却很好,人们对他们很信任,他们的地位和土番相差无几,很多吏目队伍里,黑番一样得到中用和提拔,起码机会要比白番多。
从政,黑番有优势,从商,黑番也涌现出了一些商人,在运动这个圈子里,黑番更是大放异彩,同时也能看到,买活大学的很多专业里都出现了黝黑的身影。
但黑番们不得不承认的是,他们在文艺界的影响力甚是弱小,如果把运动也算进来的话,那或许还能有谭雅这样知名的运动员,可说到报纸、乐师、小说家、画家……那黑番就显得很尴尬了,黑番采风使的人数非常的少,当然,这在绝大多数已经对眼下生活非常感恩的黑番来看,并不算是什么大问题。
他们还远远没有被培养出什么成形的政治诉求,而是乐呵呵地充当着体力劳动者,并很快就攀升到了中流砥柱的位置:不论是种地还是挖矿、搬砖,黑番都非常擅长,他们吃苦耐劳,虽然自己存不住什么钱,有了钱总想着吃掉喝掉,但正因为如此,他们也才会不断的用力做工,不会轻易离开不是吗?
黑番往往是很受欢迎的工人,尤其是干起体力活来,更能受到东家的宠信。
这些群体在政治上的容忍度非常的高,也没有什么表达的愿望,支持谭雅的,都是一些经济宽裕的少数派。
这些收入较高,工作也比较不那么劳累的群体,在城市中形成了一些紧密的小圈子,彼此来往得也很频繁,比如说,味美面包店的老板,就很赞成谭雅的说法,极力鼓吹,让吴诚去做采风使,“虽然眼下我们没有什么话可以说,但当我们有话想说的时候,得有人帮我们说,让大家都来听那!”
就这样,比较有天赋,能姑且写出一些文章来的吴诚,在谭雅的大力栽培下,成了黑番在文坛的独苗苗,谭雅动用了私人关系,对《万国报纸》各方施压,这才让吴诚进入了这份报纸。
她认为这也反映了白番心中根深蒂固的傲气:早年间,他们极力收敛,夹着尾巴做人,可一旦同乡陆续来此,他们的名声逐渐一好转,过去的歧视就又抬头了,不论寻找什么借口,实际上大多数白番就都还是不愿接受和黑番平起平坐,平等共事。
“只是现在他们的排挤没有那么居高临下了而已。”
谭雅对吴诚说,“不,从前那不算是排挤,那是训斥和鞭打,那是在让我们相信,我们天生不如他们,只配做奴隶。
眼下的才叫排挤,因为他们勉强承认我们姑且还算是平等的对手了。”
别看谭雅这话说得不好听,但其实她并不是没有白番朋友,“就说二小姐马丽娜好了——六姐在上,她倒是她们三姐妹中最讨人喜欢的那个,她妹妹我从不喜欢,全是心眼儿,非常傲气,至于她们的大姐,那个驴子修女马丽雅——她和她的情夫最好老老实实地呆在吕宋,别出现在我面前来惹我的讨厌。
不过,即使是最讨喜的马丽娜,你也得承认,她在骨子里仍然是有点瞧不起黑番的,哪怕她知道她不应该,哪怕她有好几个黑番朋友,也对我们不错,但这仍然是她的本能,白番对我们黑番又瞧不起又害怕,他们又绝不认为我们比他们强,因为我们是他们的猎物,又很怕我们真的发展起来了,因为他们知道,我们的土地富饶,前途比他们的好得多,他们生怕我们发展起来后,他们就不能图谋我们的土地了。”
谭雅的话,的确富有远见,可以轻而易举地煽动起人们的情绪,说实话,她爱好读书和思考的程度,让人很多时候会忽略她其实是运动员——而这其实是马丽娜带给她的改变,谭雅是在认识了马丽娜之后,才养成了爱好阅读的习惯。
不过,她虽然会读,但却不太能写,吴诚很清楚这就是她选择自己作为丈夫的原因——她需要一个有文采的傀儡来帮着表达自己,同时,也方便她在朝夕相处中培训自己的表达能力。
这当然可以说是一种非常让人不快的操纵和利用,但——你又很难拒绝得了她,尤其是她的目的还是如此的伟大,吴诚也说不清自己对于妻子到底有什么感觉,又敬又怕,这是当然的,想要摆脱她,或许也有一点儿,但与此同时他又很清楚,自己绝对离不开她,没有谭雅的操纵,他压根不知道自己该如何生活。
谭雅就这样操纵着他,巧妙地摆布着吴诚,让他一次次地违背自己的心意,跳入全新的领域,一如学游泳时那样,纵身跳入冰冷而让人不快的咸腥海水中。
学会游泳当然是非常有必要的,但是,吴诚的确不喜欢水,尤其是海,他真的一点都不喜欢……
“是的,是的,亲爱的,你说得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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