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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天让人传个话,让周忱那边想办法给毛线染个色就成。
以后卖起来花样也多些,受众也会更多。
他这边和张氏说完,另一边胡善祥突然有些怯怯的走了过来,然后双手捧着一样东西递到朱瞻基面前,带着几分羞涩道:“太孙,这是臣妾刚刚织的,您看看。”
“不错嘛。”
朱瞻基接过胡善祥递过来的东西,也没看,就先笑着夸赞了一句。
说实话这小媳妇儿乖巧的很,不粘不闹的,还特别听话,加上人漂亮好看,身材又好,一双大长腿,更是让人爱不释手的。
朱瞻基每次和她私下里相处,就觉得十分愉快。
所以也乐意多夸夸这个小媳妇儿。
胡善祥闻言也立即甜甜笑了下,她感觉自己这辈子做的最正确的选择就是那天大胆的向这位太孙殿下表明心迹了。
这段时间的日子,可以说是她从小到大以来,最开心的时候了。
朱瞻基这时候也把胡善祥织的东西拿了起来,这才发现胡善祥织的居然是一双手套。
手套这东西说起来其实早就出现了,在公元前六世纪的《荷马史诗》中,就有这东西的记载。
当时手套的作用其实是和筷子差不多的,古希娜人和阿三国,石油国一样,吃饭都是用手抓。
不过这东西却并没有传入中国,主要是这玩意儿没有什么用武之地。
手套都是丝绸或者是皮革做的,属于那种穷人买不起,富人看不上的东西。
真正传入中国时,都到了民国时期,然后才流行开来。
这手套相比衣服什么的无疑要简单了不少,张氏这边才织个袖子。
胡善祥这边却已经做好了一双。
将手套套在了手上。
还别说,羊毛的毛线手套,戴起来还挺暖和,活动了一下手指,朱瞻基发现这手套的灵活程度也是极好的。
而且羊毛很柔软,导致手套也不显得厚重,薄薄的一层,还颇为舒适。
“可以啊,你是怎么想到织这个的?”
朱瞻基有些意外的看了一眼胡善祥,感觉自家这个小媳妇儿小脑瓜子还挺好使。
他刚刚可没教两人织什么毛线手套,就算是围脖围巾什么的也没说。
只是简单的说了织毛衣的办法,原本想着的是让毛线适应时代,像张氏一样,织成属于这个时代的衣服样式。
,!
倒是没想到自家小媳妇儿居然还能举一反三。
胡善祥看到朱瞻基似乎对自己织出来的东西很:()大明:朕让你监国,大明全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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